杂志名称 | 《政法学刊》 | 周期 | 双月刊 |
CN刊号 | 44-1007/D | ISSN刊号 | 1009-3745 |
邮发代号 | 出版地 | 广东 | |
主管单位 | 广东警官学院 | 主办单位 | 广东警官学院;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|
期刊级别 | 国家级期刊 | 办刊收录 | 知网收录(中),万方收录(中) |
栏目设置
公安论丛、侦察学研究、法学论坛、犯罪探索、刑事技术、公安教育
期刊简介
《政法学刊》是广东警官学院主办的法学学术期刊,也是广东唯一一家的正式公开出版法学学术期刊,于1984年创办,是全国公安院校率先获准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。《政法学刊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,立足广东,面向全国,理论联系实际,注重学术性、应用性,始终保持刊物的思想性、理论性、创新性和指导性;力求学术品位与应用价值兼备,倡导理论探索与实战研究并举,紧扣时代热点,与时俱进,不断创新,达到外在形式与内在质量的完美统一,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厚爱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。获奖情况:第三届广东省优秀期刊提名奖、第二届广东省高校优秀学报、《政法学刊》的“刑事法学”栏目被评为特色栏目。
发表指南:
1、提出发表需求:
与期刊采编中心的顾问老师沟通,结合自身发表需求,提出发表的意向性要求,意向性要求包括:期刊类型、期刊级别、发表时间、文章字数、发表用途、发表数量等。
2、确定发表期刊:
我们的顾问老师,会根据您的需求,综合期刊级别、刊物选择、见刊时间等要素,为您量身推荐切合您实际要求的期刊,取得您同意后,确定发表刊物、发表费用等。
3、填表并付定金:
待您提出发表要求并确定需要发表的期刊后,我们的顾问老师会提供相关的表格给您下载、填写。填写完毕后,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付宝支付定金。
4、审稿改稿发表
期刊采编中心按照您的要求,经过我们的专家审稿、改稿后,会立即安排寄送到杂志社发表,却表稿件准时见刊。
5、付款并寄样刊
发表成功并收到杂志社的用稿通知书后,您需付给期刊采编中心余下款项,我们将会进行排刊并按用稿通知书约定时间发表。待发表成功且刊物印刷后,我们将会按照您所提供的地址,邮寄一本有您所发表文章的最新发行期刊。